守護網絡安全,拒絕“按鍵傷人”
湖南法治報 ? 時評
2024-09-14 13:28:00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陳文祺)“我同意法院的調解方案,什么時候可以簽協議”。近日,平江縣人民法院在線上成功調解了一起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
經本院查明,原、被告四名00后年輕人因“粉”韓國熱門男團不同“本命”,在微博上產生口角,矛盾愈演愈烈,后發酵至被告將原告照片、個人視頻、微信、住址等個人信息發布至微博,并開通微博話題進行負面傳播,閱讀量超百萬,導致原告因心理健康及精神狀態受影響就醫治療,侵犯了原告的隱私權、名譽權。
本院認為,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域,網絡用戶在微博這一網絡公共空間充分享有網絡自由表達權利的同時,亦應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觀,尊重相關當事主體的相關合法權益,包括個人信息等。三名被告作為微博認證博主,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文娛影響力,應屬公眾人物的范疇,其上述行為確誤導公眾對原告作出負面評價,構成名譽侵權。考慮到原、被告年齡較小,且被告經法院釋明已知其存在過錯,本院組織線上調解成功調解本案,三名被告各賠償原告3000元,并在微博置頂道歉一個月,將始于網絡的矛盾化解于網絡。
法官寄語:互聯網時代,網絡與信息安全深刻影響著每一個人的安全感。因此,每個人都有責任做正能量的傳播者、網絡安全的維護者,攜手守護網絡安全。網絡暴力并非新鮮話題。希望未來鍵盤的每一次敲擊,都不再輸出言語暴力,而是用來表達善意。
作者:陳文祺
責編:陶江云
一審:陶江云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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